(1)保护接零措施只适用于三相四线和三相无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;
(2)采用保护接零时,零线在规定的位置必须进行重复接地;
(3)采用保护接零时,应确保零线链接不中断,零线上不得装接开关或熔断器。
(4)采用保护接零时,为保证自动切除线路故障段,接地线和零线的界面应保证在发生单相接地短路时,电压电网任一点的最小短路电流,不应小于最近处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4倍(Q-1、Q-2、G-1级爆炸危险场所内为5倍)或不应小于自动开关瞬时或短延时动作电流的1.5倍。接地线和零地线在短路电流下,应符合热稳定的要求。三相四线系统主干零线的截面,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1/2.
(5)接至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,应尽量按IEC标准选择零线的截面和材质,架空敷设的保护零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10MM平方的铜芯线,穿管敷设的保护零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4MM平方的铜芯线。若采用铝芯线,截面应按高一个等级选择。
(6)为提高保护接零的可靠性,有条件的应采用IEC标准中的TN-S系统接零保护方式,即将380/220V供电系统中的工作零线(中线)和保护零线分开,采用三相无线制供电方式,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专用保护零线线连接。
(7)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三相四线接零保护系统中,不允许将一部分电气设备的接地部位采用保护接零,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的接地部位采用保护接地。
(8)单相三线式插座上的保护接零端,在接用零线保护时,不准与工作零线端相封接。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别敷设。这样,可以防止零线与相线偶然接反时发生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的带电危险,也可防止零线松脱、断落时使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带电的危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