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在电气设备采用接零保护的系统中,下列处所的零线应进行重复接地。
1)电源处、架空线路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,架空线路干线和分支线端连弓子线的负荷端。
2)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引起的终端,架空线路干线和分支线断连弓子线的负荷端。
3)采用金属管配线时,应将金属管和保护零线链接在一起并重复接地。
(2)架空线路的重复接地宜采用集中埋设的接地体。车间内部宜采用环形或网络形重复接地。保护零线与重复接地装置至少应有两点连接,除电源进线外一点连接处,其对角处最远点也应连接,当车间周围边长超过400m者,每200m应有一点连接。
(3)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10Ω,在配电变压器容量为100KVA以下,在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工作接地电阻,允许不超过10Ω的场合,每一重复接地电阻允许不超过30Ω,但不应少于三处。
(4)在变压器容量小,供电距离长采用保护戒灵不能可靠实现自动切断供电时,在某些条件较差的环境(例如潮湿,导电的环境),为减小预期接触电压值,在采用重复接地的同时,应主要采取总体等点位措施(即将建筑物内的主金属水管、主金属构架、基础钢筋等与主接地体及主干零线全部用金属导体连接在一起。)
接地电阻测试仪 |